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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西安文理学院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申硕学位点学科所在学院:

为确保专项学科建设经费切实支持学校申硕工作,产出高水平成果,请各学院对照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和《申请硕博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的填写内容,结合与各学院签订的学科建设项目责任书中的2021年度任务,合理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并建立2021年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

一、经费使用原则

以加强成果产出为导向,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

二、经费使用范围

1.用于推进学科方向调研和论证工作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论证差旅费等。

2.用于改善学科队伍,优化人员规模和人员结构的差旅费、培训进修费、科研启动费等。

3.用于培育与申硕方向一致的标志性项目和成果的费用。

4.用于提升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交流费用。

5.用于达到其他可以满足申硕基本条件的费用。

三、经费使用比例

1.用于成果培育的直接费用不低于50%,主要包括:专家论证指导费(用于项目、平台和成果申报)、版面或出版费(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申请费和成果检索费等。

2.材测燃信费不高于20%,禁止使用范围详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1.学科建设包含了学院办学的核心要素,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标申硕条件与任务做到专款专用,以为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培育高水平成果,充分发挥专项经费的产出效应。

2.在学校专项投入的基础上,各学院要激发内生动力,将学院经费及资源配置聚焦到申硕学科建设上,持续产出高水平成果。

3.经费使用效能评价是建立学科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中的重要一环,经费使用效能的优劣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主要依据。

4.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由申硕学位点学科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于20211231日前报送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台账模板见附件2

 

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关于部分经费中禁止报销明细清单


附件2:西安文理学院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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