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西安文理学院关于2022年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编辑:    点击数:

    各申硕学位点学科所在学院:

    为确保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切实支持学校申硕工作,产出高水平成果,请各学院依据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对照《学科特色研究方向调研及论证报告》、《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填写内容及专家反馈意见,结合与各学院签订的申硕学位点建设2022年度目标责任书,合理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并建立2022年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特此通知!

    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费使用原则

    以加强成果产出为导向,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

    二、经费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培育申硕学位点(领域)建设需要的标志性项目和成果。

    2.可用于推进学科特色研究方向调研和论证工作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论证差旅费等。

    3.可用于改善学科队伍,优化人员规模和人员结构的差旅费、培训进修费等。

    4.可用于提升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交流费用。

    5.可用于达到其他可以满足申硕基本条件的费用。

    三、经费使用比例

    1.用于成果培育的直接费用不低于50%,主要包括:专家论证指导费(用于项目、平台和成果申报)、版面费或出版费(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申请费和成果检索费等。

    2.材测燃信费及其他不高于20%,禁止使用范围详见附件1

    3.经费使用率不低于95%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1.学科建设包含了学院办学的核心要素,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标申硕条件与任务做到专款专用,以为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培育高水平成果,充分发挥专项经费的产出效应。

    2.在学校专项投入的基础上,各学院要激发内生动力,将学院经费及资源配置聚焦到申硕学科建设上,持续产出高水平成果。

    3.经费使用效能评价是建立学科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中的重要一环,经费使用效能的优劣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主要依据。

    4.请严格参照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模板进行分项编制,填报数据要核实准确,并请学院院长亲自审核签字,于20221222日前报送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台账模板见附件2

     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关于部分经费中“禁止报销明细清单”的通知 禁止报销明细清单

    附件2:西安文理学院2022年申硕学位点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台账(模板)


    上一条: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举办2022年联合培养教育硕士教育教学系列专题讲座(一)新时期小幼班级管理艺术
    下一条:学校召开2022年度申硕学科建设动员部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