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形成学位预警常态机制,及时反馈并精准帮扶,提高对学生学业指导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拟在全体学生(新生除外)中开展学位预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24级新生除外)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毕业生)及达到学位不授予条件临界点者(非毕业生)
二、工作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月15日
三、政策依据
《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西文理校发〔2019〕52号)(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学位工作关系到每位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逐一筛查,确保学位预警准确无误,杜绝统计遗漏或差错,发挥好学位预警的警示和指导作用。对存在不授予及不授予条件临界点者,采取学生约谈、家长约谈或书面信函通知等有效措施(提示:注意妥善保管相关记录),按照《细则》相关条款的救济通道给予政策指导,使学生尽早弥补差距,争取圆满完成学业。在2024年11月15日前,务必逐一下达学位预警通知书(附件2)至学生本人,并要求学生本人确认。特别注意,毕业生如存在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况,必须通过约谈、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并做好约谈、通话记录备查。
2. 广泛宣传学位政策。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位管理专员、辅导员两支管理队伍作用,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常态咨询,利用学院网站、橱窗板报、学生群、主题班会等多渠道广泛宣传。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详细解读《细则》条款,指导学生正确认识学士学位授予政策与条件,增强学位意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位授予质量稳步提高。
3.多措并举跟进帮扶。各学院要针对各年级学生和专业的特点,采取学业导师、党员干部或学生干部“一对一”包干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学位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建立督查常态机制,持续关注帮扶,密切关注存在不授予及不授予条件临界点者,及时将预警结果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并采取强力干预措施加强指导,帮助学生查找成因,鼓励学生重拾信心,协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跟进检查监督,提高学位预警效果。
4.深究成因促进教风。各学院要加强对学位预警结果的分析利用,严守学位政策执行的刚性原则,采取倒逼机制,通过学位预警,认真研判成因,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专任教师的政策宣讲和培训,避免教学与管理两张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升。
5.认真总结创新方法。各学院要在学位预警过程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请各学院将①学位预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需包括学位预警的基本情况、干预帮扶措施、存在问题、经验总结和下一步计划等); ②学位预警名单(附件3、4);③学位预警统计表(附件5)于2024年11月15日前交报至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人:李庆 联系电话:81870372
办公地点:D0102-1
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