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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2014年申请双学士学位报名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关于西安文理学院开展双学士学位授予试点工作的批复》(陕学位办[2013]21号)文件精神和《西安文理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学校拟从2014年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2012级和2013级文学、理学、工学学科所属专业的本科生。
    2.申请人必须为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主修专业已修课程考核合格。
    3.品行端正,无违纪作弊行为。
    4.身心健康,学有余力且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5.申请人只能申请修读管理学学科所属会计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4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
    二、报名流程
    1.学生填报《西安文理学院双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提供学籍表及已修课程成绩表等相关材料(5月19日-30日)。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递交辅修专业学院。(会计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辅修专业学院为商学院,旅游管理辅修专业学院为文化与旅游学院)(6月2日-6日)。
    3.教务处、学位办公室和相关学院组织预录取,公示录取结果(6月9日-13日)。
    4.辅修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主修学院组织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6月16日-20日)。
    5.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学费按规定收取,每学分80元)、办理注册、领取听课证明及课表(6月23日-27日)。
    6.辅修专业学院将学生名单报主修专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备案(6月30日-7月4日)。
    三、基本要求
    1.申请人要服从所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真实翔实的申请材料,按时递交到相应的学院和部门。
    2.主修专业学院要做好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审查以及双学士学位申请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按照《西安文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进程安排》(附件2),协助辅修学院做好双学士学位报名等相关工作。
    3.辅修专业学院要做好双学士学位的宣传、咨询指导和资格审查、预录取、教学计划的制定及任课教师的选聘、学生注册和听课证明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4.教务处、学位办公室做好双学士学位报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计划财务处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学位办公室联系。相关附件材料请登录学位办公室主页(网址: http://xuewei.xawl.org)“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填写。
    联系人:杨老师(教务处) 联系电话:029-88269391
    王老师(学位办) 联系电话:029-81870372
 
 
附件:
 
 
                                              教务处   学位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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